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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_直通地方_中国政府网

发布时间:2024-01-21 来源: hth会体会官网app下载/磁力搅拌器

  广东省地处中国大陆最南部。东邻福建,北接江西、湖南,西连广西,南邻南海,珠江口东西两侧分别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接壤,西南部雷州半岛隔琼州海峡与海南省相望。全境位于北纬20°09′~25°31′和东经109°45′~117°20′之间。根据2014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全省陆地面积17.97万平方千米,其中岛屿面积1448平方千米。全省沿海有面积500平方米以上的岛屿759个,数量仅次于浙江、福建两省,居全国第三位。另有明礁和干出礁1631个。全省大陆海岸线千米,居全国第一位。按照《联合国海洋公约》关于领海、大陆架及专属经济区归沿岸国家管辖的规定,全省海域总面积41.9万平方千米

  受地壳运动、岩性、褶皱和断裂构造及外界的力的作用的综合影响,广东省地貌类型复杂多样,有山地、丘陵、台地和平原,其面积分别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33.7%、24.9%、14.2%和21.7%,河流和湖泊等只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5.5%。地势总体北高南低,北部多为山地和高丘陵,最高峰石坑崆海拔1902米,位于阳山、乳源与湖南省的交界处;南部则为平原和台地。全省山脉大多与地质构造的走向一致,以北东―南西走向居多,如斜贯粤西、粤中和粤东北的罗平山脉和粤东的莲花山脉;粤北的山脉则多为向南拱出的弧形山脉,此外粤东和粤西有少量北西―南东走向的山脉;山脉之间有大小谷地和盆地分布。平原以珠江三角洲平原面积最大,潮汕平原次之,除此以外还有高要、清远、杨村和惠阳等冲积平原。台地以雷州半岛―电白―阳江一带和海丰―潮阳一带分布较多。构成各类地貌的基岩岩石以花岗岩最为普遍,砂岩和变质岩也较多,粤西北还有较大片的石灰岩分布,此外局部还有景色奇特的红色岩系地貌,如著名的丹霞山和金鸡岭等;丹霞山和粤西的湖光岩先后被评为世界地质公园;沿海数量众多的优质沙滩以及雷州半岛西南岸的珊瑚礁,也是十分重要的地貌旅游资源。沿海沿河地区多为第四纪沉积层,是构成耕地资源的物质基础。

  广东省属于东亚季风区,从北向南分别为中亚热带、南亚热带和热带气候,是全国光、热和水资源较丰富的地区,且雨热同季,降水大多分布在在4—9月。

  全省年平均气温21.8℃。年平均气温分布呈南高北低,雷州半岛南端徐闻最高(23.8℃),粤北山区连山最低(18.9℃)。月平均气温最冷的1月为13.3℃,最热的7月为28.5℃。全省86个气象站中,历史极端最高气温为42.0℃,出现在韶关;极端最冷气温-7.3℃,出现在梅州。

  年平均降水量为1789.3毫米,最少年份为1314.1毫米,最多年份达2254.1毫米。年降水量分布不均,呈多中心分布。3个多雨中心分别是恩平—阳江、海丰和龙门—清远,其中年平均降水量恩平超过2500毫米,海丰接近2500毫米,龙门为2100毫米。暴雨最频繁的是海丰,年平均暴雨日数达13.5天。月平均降水量以12月最少(32.0毫米),6月最多(313.5毫米)。最大日降水量640.6毫米,出现在清远。

  年平均日照时数自北向南增加,由不足1500小时增加到2300小时之后;年太阳总辐射量在4200兆~5400兆焦耳/平方米之间。

  广东省是各种气象灾害多发省份,主要灾害有暴雨洪涝、热带气旋、强对流天气、雷击、高温、干旱及低温阴雨、寒露风、寒潮和冰(霜)冻等低温灾害,灾种多,灾期长,发生频率高,灾害重。

  广东省地处欧亚板块与太平洋板块交接处,成矿地质条件优越,矿产资源种类较多,优势矿种集中度高。至2014年底,全省发现矿产148(亚)种,已查明资源储量的矿产有101种。其中能源矿产7种,黑色金属矿产4种,有色金属矿产11种,贵金属矿产2种,稀有稀土及分散元素矿产15种,冶金辅助原料矿产8种,化工原料矿产9种,建材及其他非金属矿产41种,水气矿产4种。广东省保有资源储量居全国前10位的矿产61种,居全国前3位的矿产26种,居全国第一位的矿产7种,分别为铌钽矿、碲矿、高岭土、建筑用花岗岩、水泥用粗面岩、建筑用大理岩、泥炭。全省已开发利用的矿种主要有地下热水、矿泉水、铁、铜、铅、锌、锡、锑、稀土、金、银、硫铁矿、高岭土、陶瓷土、水泥用灰岩、大理岩等。

  广东省光、热、水资源丰富,四季常青,动植物种类非常之多。全省有维管束植物289科、2051属、7717种。其中野生植物6135种,栽培植物1582种。此外,还有线种,药用线种。植物种类中,属于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的有仙湖苏铁、南方红豆杉等7种,属于二级的有桫椤、广东松、白豆杉、樟、凹叶厚朴、土沉香、丹霞梧桐等48种。在植被类型中,有属于地带性植被的北热带季雨林、南亚热带季风常绿阔叶林、中亚热带典型常绿阔叶林和沿海的热带红树林,还有非纬度地带性的常绿—落叶阔叶混交林、常绿针—阔叶混交林、常绿针叶林、竹林、灌丛和草坡,以及水稻、甘蔗和茶园等栽培植被。香蕉、荔枝、龙眼和菠萝是岭南四大名果,经济价值可观。

  广东省动物种类多样。陆生脊椎野生动物有774种,其中兽类110种、鸟类507种、爬行类112种、两栖类45种。此外,还有淡水水生动物的鱼类281种、底栖动物181种和浮游动物256种,以及种类更多的昆虫类动物。动物种类中,被列入国家一级保护的有华南虎、云豹、熊猴和中华白海豚等22种,被列入国家二级保护的有金猫、水鹿、穿山甲、猕猴和白鹇(省鸟)等95种。

  广东省开展对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重视对自然资源和环境的保护。至2014年底,全省有森林公园759处。广东省重视绿化荒山,提高森林覆盖率,改善生态环境。

  广东省海岸线长,海域辽阔,海洋资源丰富。海洋生物包括海洋动物和植物,共有浮游植物406种、浮游动物416种、底栖生物828种、游泳生物1297种。远洋和近海捕捞,以及海洋网箱养鱼和沿海养殖的牡蛎、虾类等海洋水产品年产量约400万吨;可供海水养殖面积77.57万公顷,实际海水养殖面积20.82万公顷,是全国著名的海洋水产大省。雷州半岛的养殖海水珍珠产量居全国首位。沿海还拥有众多的优良港口资源。广州港、深圳港、汕头港和湛江港成为国内对外交通和贸易的重要通道;大亚湾、大鹏湾、碣石湾、博贺湾及南澳岛等地还有可建大型深水良港的港址。珠江口外海域和北部湾的油气田己打出多口出油井。沿海的风能、潮汐能和波浪能都有一定的开发潜力。广东省沿海沙滩众多,气候温暖,红树林分布广、面积大,在大陆最南端的灯楼角有全国唯一的大陆缘型珊瑚礁,旅游资源开发潜力大。

  城市空气2014年,广东省21个地级以上城市及顺德区二氧化硫(SO2)年平均浓度为18微克/立方米,比上年下降5.3%,年均值范围为7~33微克/立方米,均达到国家《环境空气品质衡量准则》二级标准,其中12个城市达到一级标准。二氧化氮(NO2)年平均浓度为30微克/立方米,与上年持平,年均值为14~49微克/立方米,18个城市达到二级标准。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平均浓度为60微克/立方米,与上年持平,年均值范围为47~74微克/立方米,除肇庆市外,其余城市及顺德区达到二级标准。细颗粒物(PM2.5)年平均浓度为41微克/立方米,年均值范围为29~52微克/立方米,6个城市达到二级标准。臭氧日最大8小时(O3-8h)均值为148微克/立方米,范围为125~188微克/立方米,16个城市达到二级标准。一氧化碳(CO)日均值为1.7毫克/立方米,范围为1.1~2.7毫克/立方米,均达到一级标准。

  珠三角地区SO2年平均浓度为18微克/立方米,比上年下降18.2%,均达到二级标准,其中6个城市达到一级标准。NO2年平均浓度为38微克/立方米,下降9.5%,6个城市年均浓度达到二级标准。PM10年平均浓度为62微克/立方米,下降11.4%,肇庆市外,其余城市年均浓度达到二级标准。PM2.5年平均浓度为42微克/立方米,下降10.6%,3个城市年均浓度达到二级标准。O3-8h均值为158微克/立方米,与上年持平,5个城市达到二级标准。CO日均值为1.6毫克/立方米,下降5.9%,各城市均达到一级标准。

  按照环境空气品质衡量准则(GB3095—2012),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2014年空气质量指数达标率在70.2%~95.6%之间,平均85%,首要污染物主要为PM2.5(占首要污染物比例为46.3%),其次是O3-8h(占32.8%)和NO2(占10.4%)。全省各市(区)按照环境空气综合质量指数排名,湛江、汕尾和阳江列前三位,肇庆、佛山和韶关列后三位。珠三角地区年达标天数比例70.2%~95.6间,平均81%,比上年上升5.9个百分点,首要污染物主要为PM2.5(占首要污染物比例为40.8%),其次是O3-8h(占34.4%)和NO2(占17.2%)。

  城市降水全省49个城市降水测点pH均值为5.11,范围在4.68(清远)~6.30(汕头),酸雨(pH最小值<5.6)频率为35.5%,81.8%的城市(18个)出现酸雨,63.6%的城市(14个)受酸雨污染(pH均值<5.6)。清远、佛山和深圳3个城市属重酸雨区(pH均值<4.5或4.5≤pH均值<5.0且酸雨频率>50%),占13.6%。与上年相比,全省城市降水pH均值下降0.09个pH单位,酸雨频率上升0.5个百分点。

  饮用水源2014年,广东省79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每月开展常规监测,按照《地表水环境品质衡量准则》(GB3838—2002)评价,水质100%达标。饮用水源水质以Ⅱ类为主,水质总体优良。79个水源地中,3.2%为Ⅰ类水质,66.8%为Ⅱ类水质,水质为优;30.0%为Ⅲ类水质,水质良好。韶关、肇庆、汕尾、清远、河源、潮州、中山、云浮等市水源地水质近年均保持在Ⅰ~Ⅱ类,为高水平达标;东莞、梅州、茂名等市水源水质长期保持在Ⅲ类;湛江5个地下水源长期保持在Ⅲ类,1个地表水水源为Ⅱ类;珠海、惠州、江门等市水源Ⅰ~Ⅱ类水质比例逐年提高,趋势向好。

  江河水质全省主要江河水质总体良好,124个省控断面中,84.7%的断面水质达到水环境功能区水质标准,77.4%的断面水质优良(Ⅰ~Ⅲ类)。其中,52.4%的断面水质为优(Ⅰ~Ⅱ类),25.0%水质为良好(Ⅲ类),12.1%的断面水质为轻度污染(Ⅳ类),2.4%断面水质为中度污染(Ⅴ类),8.1%的断面水质为重度污染(劣Ⅴ类)。

  西江、北江、东江干流及部分支流、韩江干流和部分支流、螺河陆丰段、黄江河、漠阳江、袂花江、鉴江(茂名段、湛江段)、南渡河和珠江三角洲的主要干流水道水质优良;龙岗河、坪山河、深圳河、练江和小东江湛江段5个江段水质属重度污染,主要污染指标为氨氮、总磷和五日生化需氧量。

  与上年相比,全省主要江河水质总体稳定,局部水域水质略有波动,水质优良断面比例下降0.8个百分点,达到水环境功能区目标要求的断面比例下降1.6个百分点,水质好转的有寻乌水和黄江河2个江段,其中寻乌水水质明显好转;水质下降的有公庄河、容桂水道和漠阳江3个江段。

  湖泊水库全省3个省控湖泊,湛江湖光岩湖、惠州西湖水质为Ⅲ类,营养状态均为中营养;肇庆星湖水质为Ⅳ类,呈轻度富营养。3个湖泊均是景观用水,肇庆星湖、惠州西湖水质达到水环境功能区划目标;湛江湖光岩湖因总磷浓度超Ⅱ类标准值,未达到水环境功能区划目标。

  全省35个省控水库,因深圳市枫木浪水库、铜锣径水库施工未监测,其余33个省控水库水质优良。其中8个大型水库中,新丰江水库、流溪河水库、枫树坝水库、白盘珠水库水质为Ⅰ类,杨寮水库和飞来峡水库水质为Ⅱ类,水质优;鹤地水库和高州水库水质为Ⅲ类,水质良好。全省水库营养程度整体较轻,呈贫营养状态为8个,占24.2%,中营养为25个,占75.8%。

  跨市河流全省跨市河流交接断面水质达标率82.0%,其中云浮、河源、佛山、江门、中山、珠海、韶关、清远和梅州等9市交接断面水质完全达标,深圳市、揭阳市流出的水质达标状况较差,达标率分别为13.9%和0。与上年相比,全省跨市河流交接断面水质总达标率下降0.7个百分点,深圳市、佛山市流出的水质达标率分别上升5.6和1.7个百分点,广州、肇庆、惠州和茂名市水质达标率分别下降4.2、2.8、2.8和8.3个百分点。

  跨省河流全省主要入境河流的东江寻乌水赣粤省界断面(兴宁电站)水质为Ⅲ类,水质良,未达到其断面水环境功能区划目标,主要超标项目为氨氮和溶解氧。定南水赣粤省界断面(庙咀里)、西江桂粤省界断面(封开城上)、贺江桂粤省界断面(白沙街)、汀江闽粤省界断面(青溪)和武江湘粤省界断面(三溪桥)均为Ⅱ类水质,水质优,达到断面水环境功能区划目标。九洲江桂粤省界断面(石角)为Ⅲ类水质,水质良,未达到其断面水环境功能区划目标,主要超标项目为氨氮、总麟和溶解氧。与上年相比,寻乌水赣粤省界断面水质明显好转,水质类别由劣Ⅴ类好转为Ⅲ类,其他省界断面水质无明显变化。

  入海河口全省19条主要入海河流中,73.7%(14条)的河口水质为Ⅱ~Ⅲ类,水质优良;15.8%(3条)为Ⅳ类水质,属轻度污染;10.5%(2条)水质劣于Ⅴ类,属重度污染。磨刀门水道、横门、蕉门、洪奇沥、螺河、黄江河和乌坎河入海口水质最好,为Ⅱ类水质;深圳河和练江河口水质最差,均劣于Ⅴ类,主要污染指标为化学需氧量、氨氮和总磷。

  与上年相比,螺河、黄江河和乌坎河入海河口水质好转,均由Ⅲ类升为Ⅱ类;韩江河口水质由于总磷浓度上升,水质类别由Ⅱ类降至Ⅲ类;其他入海河流河口水质保持稳定近岸海域全省近岸海域功能区水质监测点位67个,按照《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评价,水质达标率94.0%。13个沿海城市中,除深圳为72.7%、东莞为0(东莞仅1个点位)外,其余11个城市近岸海域水环境功能区均全部达标。67个近岸海域水环境功能区中,3个属重度污染,均位于珠江口海域,主要污染指标为无机氮和活性磷酸盐。

  全省近岸海域功能区营养程度总体较轻,呈贫营养状况的功能区有33个,占49.2%;呈轻度富营养状况14个,占20.9%;呈中度富营养状况16个,占23.9%;呈重富营养状况1个,占1.5%;呈严重富营养状况3个,占4.5%。

  与上年相比,全省近岸海域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下降3.0个百分点,水质富营养状况基本稳定,其中,贫营养功能区比例下降5.9个百分点,轻度富营养功能区比例上升4.5个百分点,中度富营养功能区、重富营养功能区比例不变,严重富营养功能区比例上升1.5个百分点。

  2014年,广东省功能区噪声昼间达标率90.2%,韶关、珠海、惠州、梅州、河源、阳江、潮州和揭阳等8市达标率100%;全省功能区噪声夜间达标率63.7%,肇庆和河源2市达标率100%。

  全省城市区域环境昼间噪声等效声级平均值为55.5分贝。38.1%的城市(8个)区域声环境处于一般水平,61.9%的城市(13个)受轻度污染。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源构成以交通和生活类声源为主,分别占32.8%和32.2%。

  各城市道路交互与通行昼间噪声等效声级平均值均小于70分贝,全省总平均值为67.7分贝,61.9%的城市(13个)属于好的水平,38.1%的城市(8个)属于较好的水平,总体属于较好的水平。

  与上年相比,全省城市区域环境噪声等效声级上升0.4分贝,道路交互与通行噪声达到好和较好以上城市比例保持不变,功能区噪声昼间点次达标率上升1.6%,夜间下降20.4%,全省城市声环境质量有所下降。

  2014年,广东省放射性环境状况正常,没有辐射环境事故发生,、核技术利用项目周围环境电离辐射水平总体未见明显变化,全省陆域环境γ辐射剂量率、气溶胶、沉降物总α和总β、空气中氚、土壤中放射性水平与历年监测结果相比未见变化;地表水放射性水平与历年监测结果相比未见变化;近海海水中人工放射性核素锶-90和铯-137活度浓度均在《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规定限值内。

  全省电磁辐射环境水平处于正常的背景值,总体情况保持稳定,伴有电磁辐射的设施周围环境电磁辐射水平总体未见明显变化。

  人口总量惯性增长2014年末,广东省非流动人口10724万人,其中男性5676.21万人、女性5047.79万人,性别比(女性为100)112.45。非流动人口比上年增加80万人,增长0.75%,增幅上升0.28个百分点;人口密度每平方千米597人。2014年全省人口总量由于受庞大人口基数和增长惯性影响,继续保持增长态势。

  人口自然增长保持平稳2014年,广东省非流动人口出生人数115.39万人,出生率10.80‰;死亡人数50.21万人,死亡率4.70‰;自然增长人数65.18万人,自然增长率为6.10‰。与上年相比,全省出生、死亡以及自然增长人数分别增加1.66万人、0.41万人和1.25万人。

  人口抚养系数略为上升根据2014年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结果推算,广东省年末非流动人口年龄结构为:0~14岁1649.19万人、15~64岁8187.91万人、65岁及以上886.90万人,分别占非流动人口总量的15.38%、76.35%和8.27%。全省人口年龄结构继续表现出“两头低、中间高”的特征,即少年儿童人口(0~14岁)和老年人口(65岁及以上)所占比例相比来说较低,而成年人口(15~64岁)的比例比较高。2014年,全省少年儿童抚养系数20.14%、老年人口抚养系数10.83%、总抚养系数30.97%;少年儿童、老年人口以及总抚养系数分别比上年上升1.17、0.25和1.42个百分点。老年人口逐年增多是导致全省总抚养系数上升的根本原因。全省非流动人口总抚养系数比全国中等水准低5.27个百分点。

  人口城镇化水平稳步提升2014年末,在广东省非流动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有7292.32万人、居住在乡村的有3431.68万人,分别占非流动人口总量的68%和32%;其中,粤东西北地区的人口城镇化率分别为59.55%、41.03%和46.37%,分别比上年提升0.17、0.58和0.39个百分点。截至2014年底,全省居住在城镇的人口比上年增加79.95万人,增长1.11%;稍高出同期非流动人口增长幅度0.36个百分点。

  广东省语言状况复杂,除粤北、粤东有瑶、壮、畲语及粤北土语外,主要流行3种保留了丰富的古汉语特点、又各有特色的汉语方言。

  广东省是56个民族成分齐全的省份。少数民族人口334.75万人,比上年减少7.05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2.9%。世居少数民族有壮、瑶、畲、回、满族。

  广东省自古就是中国海上贸易和移民出洋最早、最多的省份,近代以后逐渐发展成为重点侨乡。

  海外侨胞众多、归侨侨眷众多广东有3000多万海外侨胞,超过全国一半以上,遍及世界160多个国家和地区,主要分布在东南亚的印尼、泰国、马来西亚、新加坡、菲律宾、越南、柬埔寨,欧美的美国、加拿大、法国、英国,南美洲的秘鲁、巴拿马、巴西、委内瑞拉,大洋洲的澳大利亚、新西兰,非洲的毛里求斯、马达加斯加、南非、留尼汪等国家和地区。省内有10.17万归侨、3000多万侨眷,大多分布在在珠江三角洲、潮汕平原和梅州地区。

  侨捐项目众多、侨资企业众多广东籍海外侨胞、港澳同胞素有念祖爱乡的光荣传统,一向关注支持家乡的经济文化建设和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改革开放以来至2014年,海外侨胞、港澳同胞捐赠折合人民币510亿元,捐建道路、桥梁、学校、医院、图书馆、体育馆等逾3.9万项。侨资企业是广东省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力量,全省侨资企业总数5.8万家,其中港澳投资在册企业5.3万家,华侨华人投资在册企业约5000家,累计投资近2000亿美元,占全省实际吸收外资近七成。广东省以侨为桥引进大量海外人才、先进科学技术和现代化管理理念,全省留学回国华侨华人专业技术人员5万多人,创办企业3000多家。

  华侨文化、侨乡文化积淀深厚华侨文化与侨乡本土文化的结合,形成独特的侨乡文化。华侨文化、侨乡文化是岭南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世界文化遗产“开平碉楼与村落”、世界记忆遗产“侨批档案”是华侨文化和侨乡文化的典型代表。广东省的留学文化、商业文化、慈善文化等也都与华侨华人有密切联系。

  涌现大批近现代著名华侨先驱人物中国近现代历史上许多著名人物是广东的华侨先驱。在政界方面,有康有为、梁启超、孙中山、等;在实业界方面,有回国兴办第一家缫丝厂的南海籍华侨陈启沅,兴办“张裕葡萄酒公司”的大埔籍华侨张振勋,兴办新宁铁路的台山籍华侨陈宜禧等;在商业界方面,有创建上海永安百货公司的华侨郭乐、郭泉兄弟,创建先施百货公司的华侨马应彪等;在教育界,有开创中国留学教育先河的珠海籍华侨容闳等。此外,还有“洪门元老、一生爱国”的著名华侨领袖司徒美堂,集实业家、慈善家、领事、侨领一身的珠海籍华侨陈芳,为汕头市政建设做出贡献的泰国米业大王澄海籍华侨陈慈黉等。他们对中国近现代文明发展做出突出的贡献,他们的思想和精神是广东精神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

  2014年度,广东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国务院关于行政区划管理的规定》要求,严格审核各地上报的行政区划变更材料,对部分行政区划做调整。经国务院批准,全省撤销3个县、2个县级市、3个市辖区,设立6个市辖区;经省和市人民政府批准,全省设立2个街道办事处。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全省有21个地级市,21个县级市、34个县、3个自治县、61个市辖区,4个乡、7个民族乡、1128个镇、448个街道办事处。

  广州2014年撤销黄埔区、萝岗区,设立新的广州市黄埔区;撤销从化市、增城市,设立广州市从化区、增城区。

  惠州划出惠阳区淡水街道部分区域,设立惠阳区西区街道办事处;划出惠阳区淡水街道和秋长街道部分区域,设立惠阳区三和街道办事处。

  云浮撤销云安县,设立云浮市云安区,将云浮市云城区的都杨镇划归云安区管辖,将原云安县的前锋镇、南盛镇划归云城区管辖。

  2014年,广东省经济保持平稳增长,全省人均地区生产总值63452元,首次超过1万美元;转型升级步伐更加扎实,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提前一年实现“十二五”规划目标;质量效益处于全国领先水平,规模以上工业公司总利润6611.86亿元,比上年增长12.4%(比全国中等水准高9.1个百分点),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8065.08亿元,增长13.9%(比全国中等水准高4个百分点),城镇新增就业159.60万人,超过预期目标近40万人,空气质量指数(AQI)平均达标率86.7%;经济运行支撑性指标稳中趋好,全社会用电量5235.23亿千瓦时,增长8.4%,货物运输周转量14994.06亿吨公里,增长22.7%,贷款余额84921.79亿元,增长12.2%。此外,广东省经济发展面临稳增长和调结构的双重压力,经济运行中的不确定因素持续增加,经济下降带来的压力比预期大,投资提高持续能力不强,消费需求增长动力偏弱,进出口形势依然严峻,受多重因素影响,地区生产总值、投资、消费、进出口等指标增速未能实现年度预期目标。实体经济发展环境趋紧,民生保障和生态环保任务依然繁重,少数群众生产生活仍很难,氨氮等指标完成“十二五”减排任务难度较大。经济结构不合理、体制机制不健全、自主创造新兴事物的能力不强等深层次的问题和矛盾依然存在。

  经济运行处于合理区间2014年,广东省落实国家各项稳增长政策,出台22项财政支持稳定经济稳步的增长和25项支持外贸稳定增长的具体措施,经济运行逐季回升。初步核算,全省实现地区生产总值67792.24亿元,比上年增长7.8%。人均地区生产总值63452元,按汇率折算超过1万美元。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增加值分别增长3.3%、7.7%和8.2%,三次产业比重调整为4.7∶46.2∶49.1。

  财政金融平稳运行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8065.08亿元,比上年增长13.9%,比预期目标高3.9个百分点,其中税收收入占比80.7%;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9152.64亿元,增长8.8%。年末金融机构本外币贷款和存款余额分别为84921.79亿元、127881.47亿元,分别增长12.2%、6.9%,其中居民储蓄存款余额53215.87亿元,增长5.1%。

  公司发展环境优化广东省出台支持大型骨干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年主要经营业务收入超100亿元的企业201家,比上年增加20家,超1000亿元的企业20家,增加5家。出台进一步支持小微公司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实施科技金融支持中小微企业未来的发展专项行动计划。公布《广东省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免征32项国家部门设立、7项省设立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中省级收入部分,同时落实国家结构性减税政策,共为企业减负约380亿元。

  经济体制改革全方面推进2014年,广东省重点抓好行政审批、企业投资体制、商事制度等有利于激发市场活力的改革,在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方面出台24项文件,推进79项改革试点。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入推动出台行政许可监督条例及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管理办法,新取消和下放省级行政审批事项69项,制定并公开省市县三级行政审批事项通用目录,统一公开46个省直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公布首批11个省直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省直部门80%以上行政审批事项和70%以上社会服务事项实现网上办理,网上办事大厅覆盖到全省各县(市、区)和珠三角地区所有镇街。

  市场规则建设提出《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实行清单管理的意见(试行)》以及准入负面清单、行政审批清单和政府监管清单。扩大向社会资本开放投资领域,推出第四批97项面向民间投资招标重点项目,总投资2120亿元。实施工商登记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推行“先照后证”(先申领营业执照后,再办理有关许可证),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压减89%以上,新登记各种类型的市场主体增长17.9%、注册资本金增长118.8%,制定商事制度改革后续监管清单。出台实施《广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启动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放开、取消和下放28项价格事项,推动实施阶梯水价、气价制度。

  财政金融和国有企业改革推进出台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率先基本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总体方案,探索推进预算编制改革。出台深化金融改革完善金融市场体系的意见,快速推进珠三角金融改革创新综合试验区建设,在粤东西北地区20个县开展农村普惠金融试点。出台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和深化省属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方案,推进国有资产优化配置、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等多项改革,推进53个省属国企与民间资本对接项目,在50家省属二级及以下企业组织混合所有制试点。

  农村经济保持平稳2014年,广东省农林牧渔业增加值增长3.3%,粮食等主要农产品产量保持稳定,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继续增强。全年粮食、肉类、禽蛋、水产品产量分别为1357万吨、435万吨、32万吨和832万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速度进行发展,省级农业有突出贡献的公司570家、农民合作社3.1万多家、家庭农场3.75万家。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推进全方面推进农田水利万宗工程、千宗治洪治涝保安工程、千里海堤加固达标工程和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基本完成429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完成29个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任务,开工建设30多宗中型灌区和800多宗山区小型灌区改造工程。韩江高陂水利枢纽工程前期工作快速推进。完成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35.84万公顷,耕地保有量317.27万公顷。

  扶贫开发“双到”(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工作推进全省投入扶贫资金75.4亿元,实施贫困村扶贫项目2.6万个、贫困户扶持项目58.8万个,完成新农村公路硬化6100千米,完成10万户农村低收入家庭危房改造和1.28万户“两不具备”(不具备生产、生活条件)贫困村庄移民搬迁安置。开展“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全省认捐款额(含物资折款)25.8亿元。

  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2014年,广东省制定促进服务业投资发展的若干意见,70个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及一批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加快建设。制定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行动计划和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建议。现代服务业增加值占服务业比重58.4%,完成预期目标。

  战略性新兴起的产业加快速度进行发展推进新一代显示技术、新型动力电池、蛋白类生物药及植(介)入器械等6个战略性新兴起的产业集聚发展试点,认定第二批19家省战略性新兴起的产业基地,广州乐金显示8.5代液晶面板等项目顺利投产。以战略性新兴起的产业为主的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25.7%,比预期目标高1.7个百分点。海洋生产总值1.35万亿元,比上年增长13.8%。

  先进制造业较快发展出台加快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的意见,编制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带规划,湛江钢铁、中海油深水海洋工程装备制造基地、惠州炼化二期扩建等项目建设快速推进,北汽增城工厂首款轿车顺利下线。先进制造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48.1%,完成预期目标。

  新一轮技术改造出台推动新一轮技术改造促进产业转变发展方式与经济转型的意见,制定工业公司技术改造指导目录,重点支持企业增资扩产、设备更新和智能化改造。技术改造完成投资2668.24亿元,比上年增长12.5%。

  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出台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创新驱动发展的决定,启动实施计算与通信集成芯片、云计算与大数据管理技术、智能工业机器人等9个重大科学技术专项。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生产总值比重2.4%,区域创造新兴事物的能力居全国第二位,每百万人口发明专利申请量699件,有效发明专利在全国率先突破10万件,PCT(专利合作协定)国际专利申请量超过全国总数一半。

  投资结构继续优化2014年,广东省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5928.09亿元,比上年增长15.9%。其中服务业投资、民间投资分别增长15.9%、20.3%,占比分别提高至66.1%、58.1%;工业投资提高17.3%,提高4.2个百分点,其中先进制造业、工业技术改造投资分别增长23.9%、23.3%。房地产开发投资提高17.7%。

  重点项目建设进展顺利省重点项目完成投资5392亿元,为年度计划投资的119.8%。建成国电肇庆大旺“上大压小”热电联供工程等72个项目,新开工建设深茂铁路江门至茂名段等138个项目。乐广等8个高速公路项目及贵广、南广、赣韶铁路项目建成通车,新增3条高速公路出省通道和连山、南澳两县通高速。新增高速公路里程581千米,通车总里程6280千米,跃居全国第一位。新增铁路运营里程545千米、电源装机容量500万千瓦。

  国家支持项目取得新进展获国家批准建设汕昆高速公路龙川至怀集段等8个项目,总投资约1241亿元。中央预算内投资35.45亿元,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项目建设。获国家核准和发行企业债券19只,总规模367.8亿元。

  消费市场逐步趋旺2014年广东省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8471.15亿元,比上年增长11.9%。限额以上统计中,汽车类、通讯器材类消费分别增长19.2%、22%,高端消费品、高档餐饮等高档消费趋于理性,住宿餐饮业零售额增长4.5%。网上零售持续迅速增加,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利用互联网实现商品零售额642.27亿元,增长70.7%。

  国内市场继续拓展举办146场“广货全国行”市场开拓活动,签订合同金额超过7000亿元。工业品内销83039.89亿元,比上年增长11%,内销占比达71.3%,提高0.5个百分点。

  消费新业态发展形态趋势良好电子商务交易额2.63万亿元,比上年增长30.5%;快递业务量完成33.6亿件,增长59%;信息消费规模约8600亿元,增长超过20%;物联网产业市场规模约2400亿元,增长28%。健康、养老、体育等新型消费加快速度进行发展。旅游总收入9227亿元,增长12%。企业通过“广货网上行”活动平台发放红包1.25亿元,拉动消费近百亿元。

  物价水平保持稳定居民消费价格持续上涨2.3%,控制在预期目标范围内。推进蔬菜大棚、冷藏设施、平价商店“三项建设”,运用省级价格调节基金扩大政策性蔬菜种植保险试点范围,完善低收入群众临时价格补贴和保障标准与价格上涨联动机制。加强价格监督检查,整治医疗、银行等领域收费秩序,查处各类价格违法案件2399件,没收违法来得到的和罚款等经济制裁1.73亿元。

  外贸进出口总体平稳2014年,广东省进出口总额10767.3亿美元,比上年下降1.4%,其中出口总额6462.2亿美元,增长1.5%。

  外贸转变发展方式与经济转型加快一般贸易进出口增速比加工贸易高13.9个百分点,占全省进出口比重38.6%,比上年提高4.8个百分点;加工贸易“委托设计+自主品牌”方式出口占出口总额比重66.2%,提高3.2个百分点。旅游购物出口增长6.2倍,租赁贸易进口增长50.8%。跨境电子商务加快速度进行发展,交易量占全国近七成。

  “引进来”和“走出去”步伐加快加强与欧洲、北美、东盟、非洲和中亚等国家和地区交流合作,新设立6个驻境外经贸代表处。编制《广东省参与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规划》,举办首届广东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国际博览会。实际利用外资268.7亿美元,比上年增长7.7%。新增对外协议投资额124.9亿美元,增长138.2%。

  粤港澳合作不断深化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获批。深入实施粤港、粤澳合作框架协议,率先基本实现粤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港珠澳大桥、广深港客运专线等跨境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进展顺利。

  珠三角地区转型升级步伐加快2014年珠三角地区抓好项目建设、技术改造、重大平台、骨干企业和科学技术创新“五大抓手”,快速推进广州南沙、深圳前海、珠海横琴等重大转型升级平台建设,出台实施智慧城市群建设与信息化、科学技术创新、生态安全、物流、旅游等五个一体化规划。珠三角地区现代服务业增加值占服务业比重、先进制造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分别提高至61.8%、53.1%。

  粤东西北地区发展提速粤东西北地区抓好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园区扩能增效、中心城区扩容提质和新区建设等“三大抓手”,推动设立121亿元粤东西北振兴发展股权基金,拉动社会投资约1200亿元,加强珠三角与粤东西北对口帮扶,争取国家政策支持广东省原中央苏区发展。省财政筹集1367亿元,加大对粤东西北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补助力度。粤东西北地区生产总值比上年增长9.4%,比全省中等水准高1.6个百分点。安排粤东西北地区省重点项目年度计划投资1709亿元,占年度计划投资的38%,提高2.8个百分点。

  区域合作取得新进展联合港澳承办第十届泛珠论坛暨经贸洽谈会,泛珠合作各方共同签署《泛珠三角区域深化合作共同宣言(2015—2025年)》,推动珠江—西江经济带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启动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建设,规划建设闽粤经济合作区。做好对口支援工作,2014年度安排项目99个,资金4.56亿元;安排援疆项目98个,援疆资金22.55亿元。启动对口支援四川省甘孜州工作。

  新型城镇化稳步推进出台实施促进新型城镇化发展的意见,编制全省新型城镇化规划和珠三角全域规划纲要。广州、东莞、惠州、深圳光明新区纳入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改革完善户籍管理制度,新增3万名异地务工人员积分入户。

  节能减排工作推进2014年广东省实施“十二五”后半期节能和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行动计划、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完成电机能效提升370万千瓦,新增649.5万千瓦现役燃煤火电机组完成降氮脱硝改造,燃煤小锅炉淘汰1964台,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68.4万辆。初步核定,全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比上年下降3.4%左右,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下降3.65%、4.17%、3.79%、6.82%。

  污染治理推进实施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行动计划等,推进广佛跨界河流等重点流域污染治理。新增污水日解决能力89万吨,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保持100%达标。完成近4000个空气污染治理项目,珠三角城市空气质量指数(AQI)平均达标率为81%,提高5.9个百分点,PM2.5、PM10年均浓度分别下降10.6%、11.4%。

  生态建设和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成效明显全方面推进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建设生态景观林带2750千米,完成森林碳汇工程造林23.67万公顷,新建森林公园155个、湿地公园55个,扩大省级生态公益林50万公顷,森林覆盖率58.7%。加快节约集约用地示范省建设,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新增实施“三旧”改造面积6666.67公顷。

  生态文明建设快速推进做好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颁布实施《广东省碳排放管理试行办法》,截至年底,广东碳市场总成交量1521万吨,其中公开竞价拍卖1382万吨、证券交易市场交易139万吨,交易总额8.14亿元,占全国的58.5%,推动80%以上控排公司实现基本的产品碳强度下降。编制全省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纲要、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组织申报国家级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主体功能区规划顺利推进,清远市和南岭生态地区被纳入国家主体功能区规划试点。

  2014年广东省民生类支出6177.11亿元,比上年增长11.2%,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7.6%,提高0.5个百分点。全省拨付十件民生实事资金1940.98亿元,完成年度预算112.4%。

  新增城镇就业159.6万人,完成年度任务133%,提前一年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2.4%,控制在预期目标内。城镇、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8.8%、10.6%。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城乡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为4154万人、9804万人、2840万人、3093万人和2801万人,均完成预期目标。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养老金增长10.4%,城镇和乡村居民基础养老金人均标准提高至80元/月。城镇和乡村居民医保人均补助标准提高到320元/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标准提高至35元以上,在全省铺开大病医疗保险。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到454元/月和355元/月,农村五保户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标准分别提高到8100元/年和6200元/年,孤儿基本生活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标准分别提高到1150元/月和700元/月。全省价格调节基金向低收入群众发放临时价格补贴5.46亿元。

  新创建教育强县(市、区)16个、教育强镇(乡、街道)266个,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岗位津贴标准提高到人均700元/月。学前三年毛入园率95.7%,规范化幼儿园比例60%。公办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覆盖率91.2%。高中阶段教育和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分别为95.9%、31.9%。扶持欠发达地区新建、改扩建县级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50个。

  新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6.6万套、棚户区改造4.1万户,基本建成保障性安居工程10.9万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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